近年来,《西安晚报》在新闻实践中,提出“以公信力打造西安新闻第一选择”的办报理念,全社上下真抓实干,制止虚假新闻报道,确保见报新闻真实可读,收到了显著成效,报纸美誉度得到很大提升,报业经营状况稳步发展。
从思想上确立新闻真实性关乎报纸兴衰的理念
随着都市生活类报纸的纷纷崛起,采编新人急剧增多,报纸版面不断增加,报业竞争愈演愈烈,于是,一些报纸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开拓市场,便不惜摒弃自己的社会责任,热衷于报道渲染色情、暴力等社会阴暗面,甚至违反新闻纪律和新闻职业道德编造虚假新闻、不实报道,欺骗读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恶果,引起群众强烈反响,伤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对新闻界存在的这种违背真实性的虚假报道,《西安晚报》编委会高度重视。报社领导认为,虽然晚报还没有出现凭空捏造、主观杜撰的假新闻,但所有采编人员对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未必都有清醒的认识,尤其是一些刚加入新闻队伍的新人,还不能深刻理解虚假新闻的危害,认识上的确存在偏差及麻痹松懈思想。于是,编委会决定首先从统一思想入手,解决部分采编人员对虚假报道的糊涂认识,真正使大家意识到新闻报道是否真实,直接影响到新闻工作的形象,绝不可等闲视之。
为此,编委会多次召开制止虚假新闻报道的专题会议,请多位经验丰富的老记者、老编辑现身说法,传授自己杜绝虚假报道的经验体会,呼吁全社采编人员,从我做起,要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好晚报美誉,坚决抵制虚假新闻。报社还结合近年新闻界发现和查处的一些案例,将虚假新闻归纳成五种表现形式,即捕风捉影的疑似新闻,凭空编造的虚假报道,文题不符的标题造假,夸大其辞的失实报道,违反常识的误导性报道,下发到各采编部门,要求对照检查,开展讨论,提出整改措施。随着新闻真实性问题大讨论的不断深化,全社上下逐渐形成共识,晚报要在激烈竞争的报业市场立于不败,求得更好发展,就必须坚持和确保新闻的真实。在此基础上,《西安晚报》总结提出了“以公信力打造西安新闻第一选择”的办报理念。
用制度保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贯彻落实
从2005年以来,《西安晚报》先后分别制定了《关于做好新闻采编工作的若干规定》、《西安晚报记者岗位职责》、《西安晚报编辑岗位职责》、《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新闻采编出版流程》、《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编校质量奖罚规定》等若干制度,明确规定:记者采访必须深入现场,全方位了解新闻事实。采访事件必须准确客观,不能扩大或缩小,不能添枝加叶、无中生有,更不能道听途说,虚构事实,编造故事,引用被采访人的叙述,不得断章取义;编辑对刊发的稿件内容,要进行严格的核实求证,编辑过程不能伤害稿件的真实性;标题制作要文题相符,不能刻意渲染,误导读者;编辑不得随意刊发个人网站、网页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转载网上贴文。有关规定还着重强调,任何采编人员均不得和商家结成利益关系,为谋私利,制造虚假新闻;新闻采编人员在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应实行回避制,防止产生不实报道等等。规定同时明确提出,对出现虚假失实报道的记者,报社将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对有意制造虚假新闻的编辑、记者,报社将报请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记者证,并清理出新闻队伍。为了把出台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报社责成编委办、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按照各自分工,严格落实规定,绝不可流于形式。去年,《西安晚报》先后对3名造成部分细节失实报道的年轻记者做出一定经济处罚和待岗3个月的处理决定,在全社引起较大震动。
在业务培训中提高把握新闻真实的能力
从2004年起,《西安晚报》分三期先后邀请西安陆军学院马列教研室李亚平教授、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韩隽教授、新华社陕西分社高级记者杨润本等有关专家,来我社为采编人员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及新闻业务培训辅导。专家们结合当前新闻界出现的虚假新闻、不实报道现象,举例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背景、根源,阐述虚假报道产生的巨大危害,使大家深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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