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驻站记者后经常会想起六年前的一天,一位朋友告诉我,新华社招人你为什么不去考考呢?我当时对这朋友说新华社有什么好的,难道它比这神圣的教育职业还好吗?这位朋友注视着我说,以你的性格从事新闻职业是最好不过了,你知道吗?新闻记者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人们把记者都称做“无冕之王”。既然记者在人们心目中那么重要,也能为人民做点实事,为何不去做呢?
然而,真正从事了新闻职业以后才感觉到被人们美誉的“无冕之王”好像是过去的事。而在耳边经常听到、看到的是:“防火、防盗、防记者” 、“记者就是拉广告的” 、“记者就是文明乞丐”等等之类的言辞。
2003年9月中旬的一天,一县长给我打电话讨主意说,他们那里来了一批记者,抓住了乡镇的一点小问题要曝光。晚上,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礼节性地留记者吃饭,但记者要求县长出来作陪,否则就不吃了,要写稿子曝光。无奈之下,县长出面陪记者们一起用餐,可在饭桌上记者提出招待酒不好,要换五粮液。饭吃了一半时记者又拿出8000多元票据让县长给处理处理,同时暗示县长如果不处理就要曝光。饭吃完后这位记者给县长提出要唱歌,到了歌厅要玩小姐。这时,县长懵了,不知道怎么办向我讨主意。事后,了解到这些所谓的记者是一家外省报社驻陕记者站的聘用人员。该县长对我说,这样的记者,和敲诈犯没有什么区别。
去年夏天一个晚上12点左右,我接到某县委宣传部部长电话,说他们扣留了一名记者,还说认识你。
我听了他说的名字根本就不认识。事后才知道,原来是这位记者联合几家媒体采访该县某领导给家属办丧事时,有人用公车送花圈之事,提出要以6万元私了。就在他们查验证件时发现其中一人没有任何证件,也就是这位没有证件的记者邀请其他几家驻陕媒体的记者向他们索要6万元,被公安局扣留。当这几家记者了解事情的真相后表示,他们也被利用了。
以上只是我知道的其中两件事,类似事件还有不少。
诚然,媒体有舆论监督的权利,负面报道不可避免。但是,负面报道的目的在于促使整改,督促解决问题,而不是把问题扩大化,以中饱私囊为出发点。有一句话说得好,记者笔下有黄金万两,有人命关天。 记者是个神圣的职业,记者队伍应该是个圣洁的群体。仅有一支笔、一双眼睛,做不了好记者,思想觉悟不高,操守意识不强,只能成为败坏新闻队伍形象、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新闻与经营的关系是所有新闻媒体都必须要处理好的重要原则问题,当然,作为驻站记者我们在这方面要更加注意。媒体被推向市场后,为了生存,为了获得继续为受众提供信息的空间,必须把经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这一点,相信人们都可以理解。但是,市场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给我国传统的报业带来发展与变化,发行量与广告量的剧增,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另一方面,它诱导报刊从业人员进入误区——为市场而市场,为争取读者而迎合低级趣味,甚至为敲诈钱财而做新闻。但是,媒体的本质决定了新闻应当且必须走在经营前头,而经营应当取之有道。 近年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地方新闻出版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整顿媒体市场、约束媒体从业者和记者站的管理政策法规,清理了一部分不法从业人员,也表明了国家整顿媒体市场的决心和力量,这让所有媒体、记者站也更加懂得自律自爱。无论是做新闻还是做经营,均要摆正心态,与人为善,依靠“抓别人的小辫子”而迫使其买版面、给赞助的做法,只能使路越走越窄,与此同时,屡次打击、敲诈企业的做法非但不是真正的报人应当为之的行为,反而会成为危害社会和群众的蛀虫,为历史所唾弃。
驻站记者一方面代表着报社在地方的形象,另一方面,也担负着宣传地方、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的责任。驻站记者除了要求具备较强的新闻业务素质,还要有大局意识,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然而,由于记者站人员少、流动性强、较地方媒体管理疏松,以至于一部分从业人员视新闻出版管理办法于不顾,铤而走险,利用负面报道向企事业单位进行敲诈,为个人谋取私利,极大地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作为驻地记者我们一定要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的工作范围工作,绝对不能不负责任地拿着群众对媒体的信任换取金钱,这种做法是对自己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最终会将自己的前途推向黑暗,甚至换来牢狱之灾,对媒体更是造成了品牌、诚信度急速下降,还有可能办不下去。所以,我认为,作为记者一定要树立良好形象,对不利于自己的事情绝对不要做,要做好记者。媒体也要有战略目光,要加大对驻站记者的培养力度。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对驻站记者放松管理,给记者站摊派广告任务,谁能拿来广告谁就合格。为什么不去要求记者写好稿打动读者、被报道对象和让市场认同呢?只要路子走得正,群众欢迎,自然有人看中你的媒体,广告也会越来越多。总之,要以“与人为善,和谐发展,精品先行,服务社会”的思路履行驻站记者职能。而那些继续我行我素,打着记者旗号为自己谋取不法钱财的人员,路会越走越窄,最终会被逐出这个神圣的圈子。 (作者系中国企业报陕西记者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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